揭阳籍一男子柯某坤趁着夜黑无人之际撬开商店门,偷走商店内的现金和值钱的香烟,共作案五次。记者今天(1月18日)从梅州市丰顺县法院获悉,这名男子近日被丰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据了解,柯某坤平日里喜欢赌博,赌博输钱后便想着偷东西谋取不正当利益。2013年3月9日,柯某坤驾驶摩托车窜至丰顺县潘田镇,趁着深夜人熟睡的时候,利用手电筒照明,拿着事先准备的撬棍,对着商店的铁门缝撬开一个洞,然后伸手打开商店门。进入商店后,柯某坤直接把目标盯住了商店里的现金和值钱的香烟,盗窃得手后便迅速逃离了现场。
回到家中后,柯某坤便把盗得的香烟卖给批发店。尝到第一次甜头后,柯某坤想着盗窃商店来钱容易,于2015年和2017年期间,分别窜至丰顺县汤西镇、潘田镇和建桥镇的商店实施盗窃四次。2017年10月30日,丰顺县公安民警将柯某坤抓获。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柯某坤前后总共五次作案,共盗得现金1500多元,香烟共价值18000多元,(yancaoye.comyancaoye.com)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柯某坤为赌博而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当庭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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