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全国关注的“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公开宣判,法院驳回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一审中判决被告人杨先生补偿田女士1.5万元的判决结果也被纠正。
值得关注的是二审并非杨某上诉,而是郑州中院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本案中,对电梯内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合法正当,一审判决判令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依法予以纠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共场所禁烟,在我国各大城市早已形成条例,尤其是电梯、公车场所,人口密度大,空间相对封闭,空气对流差。如果在这些场合吸烟很有可能引起他人的不适,尤其是对烟味敏感或有呼吸道疾病的市民。(yancaoye.comyancaoye.com)
花果园住宅皆为高层住宅,电梯出行是人们每日的必备,但花果园社区的电梯里抽烟人士也大有人在。电梯空间封闭,经常有小孩出入,二手烟对小孩的呼吸道危害极大,同一个电梯里的邻居,说不定也患有呼吸道疾病。乘坐电梯只是短短一两分钟的事情,希望住户在踏入电梯前能自觉将手中的香烟熄灭,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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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忘记熄灭香烟,经别人劝阻,也希望能及时熄灭香烟,公共责任是我们每一个业主都需要承担的,避免出现电梯争吵事件,引发其他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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