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
通过微信朋友圈干起了“微商”
很多人通过微商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但是,你知道吗?
不是所有朋友圈里卖的东西都靠谱的!!
你的朋友圈里有人卖香烟吗?
小编经常看到朋友圈有人在发卖烟的信息,中华、玉溪、红双喜等等还有一些进口烟,价格比外面实体店的要便宜,还能快递送上门。这么方便这么便宜?忍不住试试?那到底这些烟靠不靠谱呢?朋友圈的烟能不能买??(yancaoye.comyancaoye.com)
OR敲黑板,重点来了:
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营烟草专卖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也就是说
朋友圈卖烟不靠谱!(yancaoye.comyancaoye.com)
朋友圈卖烟是违法的!!
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近日,寿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某非法经营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今年30岁的小于,原本做微商卖衣服和化妆品,2016年5月,她看到自己加的微商群里面有许多卖走私卷烟的,听群友说微信卖烟利润丰厚,小于就加了对方好友做起了倒卖香烟的买卖。
自此,她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大量出售香烟的内容,通过微信与买卖双方联系,利用银行卡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形式收取货款,通过快递发货或自取的方式,将香烟卖给他人从中获利六万余元,被人举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yancaoye.comyancaoye.com)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本案中,被告人于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销售卷烟十五万余支;从银行卡交易明细看,非法经营数额为六万余元,达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yancaoye.comyancaoye.com)
还有哪些微商涉嫌非法经营?法律禁止经营或者限制经营的产品,包括烟草专卖品、食盐、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部分通讯产品,比如电视卫星接收器等,也需要审批后才有资格销售和安装。凡是法律禁止生产、销售或者安装的,都不允许买卖;还有一些限制经营的产品,需要许可,没有取得许可而进行生产、安装、销售等活动,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在网上通过微商等途径销售,一样构成此罪。
来源 | 寿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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