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卫生计生监督员对张家湾镇某宾馆的控烟工作进行检查,对其不落实控烟工作责任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
进入该宾馆内,有较重烟味,垃圾桶上盖布满烟头,宾馆内未见禁止吸烟标志,经查,该宾馆未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未制作吸烟劝阻记录本,未开展过禁止吸烟劝阻工作。卫生计生监督员随机检查了几间客房,发现房间内有1人吸烟,无人劝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卫生计生监督员对该宾馆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是《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的第二年,控烟工作任重而道远,通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禁止吸烟场所的控烟监督力度,规范公共场所的控烟管理工作,强化最严控烟令,为创建通州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无烟工作生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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