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收购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局制定的统一的分级标准 新世纪的烟草产业生产经营依然按照计划进行。国家烟草专卖局依据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烟叶收购计划、卷烟生产计划,分别分解下达至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和中烟工业(公司)。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逐级分解落实,省中烟工业公司则按照烟叶调拨计划,向省内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购进烟叶,按照卷烟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按照需求预测的结果,向省中烟工业公司订货,每半年签订一次订货合同,年中进行下半年订货,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增减订货数量。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和卷烟厂因为被取消法人资格,因此不具有交易资格。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的计划中只有烟叶收购计划和卷烟生产计划需要强制执行,其余的计划如卷烟销售计划、库存指标只是作为指导性计划,年终考核完成情况。
从业务流程中的价格来看,烟叶收购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局制定的统一的分级标准,分级定价,烟叶调拨、卷烟调拨、卷烟批发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定的全国统一批发价。2009年5月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一、二、三、四、五类卷烟的调批差率统一,即不同卷烟品牌(规格),只要批发价相同,则调拨价也相同。其中一类烟的调批差率为30%,后四类的调批差率分别为25%、25%、20%、15%。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新开发的卷烟品牌,使其价格与同档次品牌的价格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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