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烟草专卖局屏山县公安局
关于公布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奖励政策的通告
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15日讯(凌雪琴)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烟草市场整治的浓厚氛围,加大对涉烟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现将举报违法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寄递烟草专卖品等行为的奖励政策通告如下:
1.对查实的无证运输、无证批发、无证经营等涉案国产真烟,予以实物价值20%以内(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下同)的奖励;对查实的其他类型涉案国产真烟,予以案值金额10%以内的奖励。
2.对查实的假烟、走私烟,根据查获环节、卷烟规格不同,予以实物价值8%以内的奖励。(yancaoye.comyancaoye.com)
3.对查实的烟机、烟叶、烟丝、嘴棒等其他烟草专卖品,予以相应奖励。
4.举报可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姓名、身份和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可以不署名或要求受理机关予以保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举报,进行阻拦、压制、刁难或打击报复。
6.对举报人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确因受到打击报复而造成人身伤害及名誉、财产、经济损失的,举报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协助提供法律援助。 (yancaoye.comyancaoye.com)
8.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科长:余宏 13890924699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周建钧 15082468899
特此通告
屏山县烟草专卖局 屏山县公安局(yancaoye.comyancaoye.com)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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