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制度所存在的根本弊端 烟草专卖制度在不同时期的制度特征、产供销关系以及利益分配作了阐述,并对主要的利益争夺进行了博弈分析,揭示出烟草专卖制度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明确烟草专卖制度的问题所在,从而有针对性进行改革,有必要进一步阐述烟草专卖制度所存在的根本弊端。笔者认为根本弊端在于政企合一、计划管理体制、财税分配体制以及这些因素的相互结合作用。
(1)造成资源浪费。烟草商业企业集卷烟调拨批发职能、烟叶调拨批发职能与专卖执法管理职能于一身,是典型的政企合一组织。政企合一使生产经营行政化,如烟草企业按行政区域设置,布局缺乏科学性,增加大量不必要的开支,造成资源浪费。
(2)在烟草财税体制的作用下,加重了地方保护。政企合一便 地方政府对烟草商业企业拥有管辖权,可通过烟草商业企业限制购进外烟,增加采购本地烟,因之加深了地方保护的程度,损害了产业链的下游一一经营户和烟民的利益。
(3)国家专卖沦为地方专卖,产生大量社会虚费。在烟草财税 体制下,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职能除了打击走私烟外,大部分是打击外渠道卷烟的流人,国家建立烟草专卖制度,开展专卖专营业务,是为了利益独占,但在财税体制和政企合一的共同作用下,逐步演化成为地方专卖,排斥外地卷烟流人的地方专卖。烟草计划没有满足卷烟市场的有效需求,表现出有效供应不足,而在市场自发调节时,专卖机构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这种符合经济规律的产品流通进行围追堵截,这种行为一是剥夺了商品的再流通权利,二是产生的职能成本纯属社会的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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