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判
qiān pàn
拼读:七(qi1)衣(yi1)安(an1),签(qian1)|坡(po1)按(an4),判(pan4)
拼音:qianpan
释义:掌诸案文移事务。
详情:
- 签判 [qiān pàn]
宋 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
宋 陈岩肖 《庚溪诗话》卷上:“ 英宗 朝,自 凤翔 签判满任,欲以 唐 故事召入翰林。”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士人赴殿试唱名》:“其状元官授承事郎,职除上郡签判;榜眼授承奉郎,探花授承务郎,职注中郡或下郡签判。”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抚字长民·签判》、《文献通考·职官十六》。
- 签判 [qiān pàn]
掌诸案文移事务。宋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