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权
fā míng quán
拼读:佛(fo1)啊(a1),发(fa1)|摸(mo1)迎(ying2),明(ming2)|七(qi1)淤(yu1)啽(an2),权(quan2)
拼音:famingquan
释义:是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领域所作的具有创造性重大科学技术成就所享有的物质、精神奖励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详情:
- 发明权 [fā míng quán]
发明权是指发明人对其发明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得。换言之,发明权就是发明人就其完成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发明人署名权和实施后获得报酬的权利与获得专利权后获得奖励的权利之总和。发明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是指发明人基于发明创造的成果而产生的一切民事权利;狭义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奖励条例》的规定,发明人将自己的发明成果提交有关部门审查,从而获得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的权利。发明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在人身权方面,发明人有权获得发明人证书和奖状;人身权不得转让和继承,财产权是指发明人有权领取奖金,奖金分为一、二、三、四等奖,特别重大的可以获得特别奖,由国家科委报国务院批准。发明权,是一种法学学科的一种专有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