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判
shū pàn
拼读:诗(shi1)乌(wu1),书(shu1)|坡(po1)按(an4),判(pan4)
拼音:shupan
释义:指书法和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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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判 [shū pàn]
指书法和文理。
《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唐 韩愈 《李君墓志铭》:“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无名子谤议》:“ 李翰 虽以辞藻擢第,不以书判擅名。” 宋 苏轼 《和子由闻将如终南太平宫读书》:“始者学书判,近亦知问囚。”
- 书判 [shū pàn]
指书法和文理。
《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