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
tí chàng
拼读:特(te1)姨(yi2),提(ti2)|吃(chi1)盎(ang4),倡(chang4)
拼音:tichang
五笔:rjwj
释义:(动)说明某种事物的优点,鼓励大家附和或效仿:~优生优育。[近]倡导。[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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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倡 [tí chàng]
亦作“提唱 ”。佛教禅宗说法时唱说宗要之称。
宋 周葵 《宏智禅师妙光塔碑》:“其退 能仁 ,受 长芦 之请,适游 云居 , 圜悟 劲禪师 见其提倡,以偈送之。” 明 宋濂 《明辩正宗广慧禅师及公塔铭》:“自 宋 季以迄于今,提唱 达摩 正传追配先哲者,唯 明辩正宗广慧禪师 一人而已。” 清 王鑨 《秋虎丘》:“那管 达摩 提唱,休説如来戒律。”
倡导;鼓励。
明 李贽 《答邓明府书》:“故不识讳忌,时时提唱此语。” 清 恽敬 《言事·与姚秋农》:“ 中州 人文渊藪,昔圣先贤,流风在人,五兄课士之外,必有提唱发挥、守先待后之事。” 清 龚自珍 《杂诗》之七:“十年提倡受恩身,惨緑年华记忆真。” 冰心 《寄小读者》二三:“我当然不是提倡迷信;偶像崇拜和小孩子扮演神仙故事,截然的是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