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
guò fèn
拼读:哥(ge1)乌(wu1)卧(wo4),过(guo4)|佛(fo1)摁(en4),分(fen4)
拼音:guofen
五笔:fpwv
释义:(形)超过一定的程度或限度:~要求|未免~。[近]过火|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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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分 [guò fèn]
亦作“过份 ”。超越本分。
《东观汉记·郑璩传》:“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视之官,职任过分,当刺邪矫枉。” 唐 白居易 《自问此心呈诸老伴》诗:“心未曾求过分事,身常少有不安心。” 宋 楼钥 《送从弟叔韶尉东阳》诗:“立节毋务奇,躐等恐成僭。外物思过分,检身但多欠。”
超过一定的程度或限度。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军志》曰:允当则归” 晋 杜预 注:“无求过分。”《宋书·范晔传》:“麝本多忌,过分必害。”《水浒传》第二七回:“他又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朱自清 《背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份,总觉得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
谓享受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