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书
pàn shū
拼读:坡(po1)按(an4),判(pan4)|诗(shi1)乌(wu1),书(shu1)
拼音:panshu
释义:契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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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书 [pàn shū]
契约;合同。
《周礼·秋官·朝士》:“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 孔颖达 疏:“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书记》:“券者,束也。明白约束,以备情伪,字形半分,故 周 称判书。”
合同、契约字据。
《周礼.秋官.朝士》:「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书记》:「明白约束,以备情伪,字形半分,故周称『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