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判
wǔ pàn
拼读:五(wu3)|坡(po1)按(an4),判(pan4)
拼音:wupan
释义:谓扮作判官或锺馗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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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判 [wǔ pàn]
谓扮作判官或 锺馗 舞蹈。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又爆仗一声,有假面长髯,展裹緑袍、鞾简,如 钟馗 像者,旁一人以小锣相招,和舞步,谓之舞判。”
舞名。
宋代百戏中之舞蹈,即《舞判官》,属装鬼神。由驱傩发展而来。接在《抱锣》、《硬鬼》之后、《哑杂剧》之前表演。表演时先放一声爆仗,舞者装扮锺馗上场,戴假面,长髯,展裹绿袍,脚穿靴,手执简。另一舞者以小锣招引,舞步互相配合。其来历据《天中记》引《唐逸史》:传说唐玄宗得了疟疾,昼寝梦见一鬼,形体很大,戴破帽,穿蓝袍、朝靴,捉住小鬼便吞食掉。他向唐玄宗自称是终南进士锺馗,应举落榜,触阶而死。唐玄宗醒来后病就好了,于是叫吴道子依照他梦中所见的形像画了锺馗像。此后每到年终由翰林院向皇帝进锺馗像,皇帝把它赐给大臣。民间也在门上贴锺馗像,这种风俗一直流传到宋元时代。《梦粱录》卷六载,南宋时每至腊月,街市三、五人一伙的「打夜胡」队伍中,就有判官锺馗形像。至除夕,无论官民之家,都换门神,挂锺馗;宫廷中除夕夜的大傩仪式中,由修内司教乐所伶工装扮成各种神魔形像,其中也有判官锺馗。《梦粱录.卷二十百戏伎艺》、《都城纪胜.瓦舍众伎》的百戏名目中都提到《舞判》(《东京梦华录.卷七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