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河灯
fàng hé dēng
拼读:佛(fo1)盎(ang4),放(fang4)|喝(he1)鹅(e2),河(he2)|的(de1)鞥(eng1),灯(deng1)
拼音:fanghedeng
释义:旧俗于农历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夜,燃莲花灯于水上以烛幽冥,谓之'放河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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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河灯 [fàng hé dēng]
旧俗于农历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夜,燃莲花灯于水上以烛幽冥,谓之“放河灯”。
明 刘侗 于奕正 《帝京景物略·春场》:“七月十五日,诸寺建盂兰盆会,夜於水次放灯,曰放河灯。” 清 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放河灯》:“ 运河 二闸,自端阳以后游人甚多,至中元日例有盂兰会……晚间沿河燃灯,谓之放河灯。” 清 潘荣陛 《帝京岁时纪胜·中元》:“每岁中元建盂兰道场,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灯,使小内监持荷叶燃烛其中,罗列两岸,以数千计。又用琉璃作荷花灯数千盏,随波上下。”
- 放河灯 [fàng hé dēng]
中元节时,把莲花灯放入水中的民间习俗,称为「放河灯」。
明.刘侗《帝京景物略.卷二.城东外春场六》:「(七月)十五日诸寺建盂兰盆会,夜于水次放灯,曰放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