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捐
qì juān
拼读:七(qi1)异(yi4),弃(qi4)|鸡(ji1)淤(yu1)安(an1),捐(juan1)
拼音:qijuan
释义:抛弃;废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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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捐 [qì juān]
抛弃;废置。
《战国策·秦策五》:“子曰:‘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所教学,不习於诵。’”《淮南子·览冥训》:“弃捐 五帝 之恩刑,推厥 三王 之法籍。” 唐 胡适 《行路难》诗之一:“黄金如斗不敢惜,片言如山莫弃捐。”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所谓圣明之主者,亦非远于人情者也,果能敝屣其黄屋,而弃捐所有以利汉人邪?”
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
汉 刘向 《<战国策>序》:“当此之时……重约结誓,以守其国,故 孟子 、 孙卿 儒术之士,弃捐於世;而游説权谋之徒,见贵於俗。” 唐 张籍 《离妇》诗:“十载来夫家,闺门无瑕疵……念君终弃捐,谁能强在兹。” 唐 吴筠 《览古》诗之七:“ 鲁侯 祈政术, 尼父 从弃捐。 汉 主思英才, 贾生 被排迁。” 宋 陈师道 《贺许州梁资政书》:“某向以不虞之名,误被非常之举,间缘罪戾,自取弃捐。” 明 何景明 《东门赋》:“念我与君,少小结髮,何言中路,弃捐决别。”《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妾櫝中有玉,恨郎眼内无珠,命之不辰,风尘困瘁,再得脱离,又遭弃捐。” 清 吴伟业 《赠陆生》诗:“京华浪跡非长计,卖药求名总游戏。习俗谁容我弃捐,才名苦受人招致。”
人死的婉词。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有先生则活,无先生则弃捐填沟壑,长终而不得反。” 唐 李翱 《右仆射杨公墓志》:“公生六年,太保弃捐;未及成童, 虢国 又终。” 明 宋濂 《故封承事郎给事中王府君墓版文》:“予生髮未燥,先公弃捐,一念及兹,肝胆为之拆裂。” 清 赵翼 《哭刘瀛坡总戎》诗:“如此相知忍弃捐,身骑箕尾竟登仙。”
- 弃捐 [qì juān]
弃置不用。
《淮南子.览冥》:「弃捐五帝之恩刑,推蹶三王之法籍。」唐.高适〈行路难〉二首之一:「黄金如斗不敢惜,片言如山莫弃捐。」文士不得于时,或妇女为丈夫所弃。汉.刘向〈战国策书录〉:「孟子孙卿儒学之士,弃捐于世,而游说权谋之徒,见贵于俗。」《文选.班倢妤.怨歌行》:「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人死的代辞。《史记.卷一零五.扁鹊仓公传》:「有先生则活,无先生则弃捐填沟壑,长终而不得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