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
gòng zhí
拼读:哥(ge1)瓮(weng4),供(gong4)|直(zhi2)
拼音:gongzhi
五笔:wabk
释义:(动)担任职务:他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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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职 [gòng zhí]
任职;尽责。
汉 张衡 《思玄赋》:“戒庶僚以夙会兮,僉供职而并讶。” 晋 潘岳 《九品议》:“卑位下役,非为鄙愚,所以供职。” 宋 司马光 《辞提举修实录札子》:“臣自受命以来,以衰羸多病,罕曾得到局供职。”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司諫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諫諍。” 茅盾 《动摇》十一:“久已被捕的三个人释放了,县长照旧供职。”
清 代京官考绩第三等之称。
《清会典·吏部·考功清吏司》:“凡京察,堂官察其属之职而註考焉,一等曰称职,二等曰勤职,三等曰供职。”注:“守谨、才平、政平,或才长、政勤、守平为供职,列为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