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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合

pàn hé

拼读:坡(po1)按(an4),判(pan4)|喝(he1)鹅(e2),合(he2)

拼音:panhe

释义:配合;两半相合。特指两性的结合。

详情:

判合 [pàn hé]
  1. 配合;两半相合。特指两性的结合。

    《汉书·翟方进传》:“天地判合,乾坤序德。” 颜师古 注:“言 元帝 既有威德,太后又兆符应,则是天地乾坤夫妻之义相配合也。” 晋 葛洪 《抱朴子·弭讼》:“人纲始於夫妇,判合拟乎二仪。”《南史·顾协传》:“﹝ 顾协 ﹞少时将娉舅息女,未成昏而 协 母亡,免丧后不復娶。年六十餘,此女犹未他适, 协 义而迎之。晚虽判合,卒无胤嗣。” 康有为 《大同书》己部第一章:“后圣有作,患人之争,因人之情,制礼以崇之,凡两家判合者,以儷皮通其仪,为酒食召其亲友而号告之,高张其事以定其名分,为使人勿乱之也,於是夫妇之义成矣。”

  2. 判,半也。谓合其半以成夫妇也。

    《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丧服传〉曰:『夫妻判合。』郑司农云:『主万民之判合。?』。」;《汉书·翟方进传》:「天地判合,乾坤合德。」师古注:「言元帝旣有威德,太后又兆符应,则是天地乾坤夫妻之义,相配合也。判之言片也。」;汉、班固《白虎通·三纲六纪》:「夫妇判合也。」;晋、葛洪《抱朴子·弭讼》:「人纲始于夫妇,判合拟乎二仪。」;南朝梁、刘令娴〈祭夫徐敬业文〉:「二仪旣肇,判合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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