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jì chéng
拼读:鸡(ji1)异(yi4),继(ji4)|吃(chi1)鞥(eng2),承(cheng2)
拼音:jicheng
五笔:xobd
释义:(动)依法承接遗产、权利等:~权|王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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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 [jì chéng]
谓承接宗祧。
元 张光祖 《言行龟鉴·家道门》:“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明 陆深 《溪山馀话》卷五:“万一今上无嗣,则 孝宗 絶其继承云何。”
谓依法承受死者遗产。
沙汀 《还乡记》二:“她早已是 冯 家一个重要助手,自己又继承了三亩多油砂地。” 浩然 《艳阳天》第九章:“这个高壮的汉子,真本事并没多少,家业是继承他爸爸的。”
谓承接先代传统;继续从事前人未竟事业。
宋 韩玉 《念奴娇》词:“而况君家,风流遗世,犹寄 山阴 曲。继承才业,算来真是名族” 明 方孝孺 《与讷斋先生书》:“惟执事篤学力行,实鄙心所敬畏,愿益以继承自任,与诸昆季协心致志,昌义门于百世,扬先德于天下,以称圣朝崇奬之深旨。” 巴金 《在1979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发奖大会上的讲话》:“如有的作品就较多地继承了 中国 古典小说的传统表现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