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
fēn pàn
拼读:佛(fo1)恩(en1),分(fen1)|坡(po1)按(an4),判(pan4)
拼音:fenpan
释义:剖析;评断。
详情:
- 分判 [fēn pàn]
剖析;评断。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三乘佛家滞义, 支道林 分判,使三乘炳然。”《陈书·宣帝纪》:“自今应尚书曹、府、寺、内省监、司文案,悉付局参议分判。”
分离。
宋 陶穀 《清异录·鹰觜香》:“ 番禺 牙侩 徐审 与舶主 何吉罗 洽密,不忍分判。”
- 分判 [fēn pàn]
分别也。
《礼记·王制》:「诸侯曰頖。」疏:「頖,是分判之义。」;《陈书·宣帝纪》:「自今应尚书曹府寺省寺内省监司文案,悉付局参议分判。」;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三乘佛家滞义,支道林分判,使三乘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