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弃
bèi qì
拼读:波(bo1)欸(ei4),背(bei4)|七(qi1)异(yi4),弃(qi4)
拼音:beiqi
五笔:uxyc
释义:(动)违背和抛弃:~道德|~职责。[反]恪守|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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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弃 [bèi qì]
亦作“背弃 ”。背离抛弃。
《左传·成公十三年》:“君又不祥,背弃盟誓。”《百喻经·观作瓶喻》:“失此诸佛会,不得法珍寳;常处恶道穷,背弃於正法。” 清 曾国藩 《林君殉难碑》:“或贞白无他,誓不相背弃。” 丁玲 《一九三○年春上海》:“她肯定自己不至于有背弃他的一天,但是她仿佛觉得他无形的处处在压制她。”
死亡的婉辞。
晋 陆云 《岁暮赋》序:“自去故乡,荏苒六年,惟姑与妹,仍见背弃。” 明 高明 《琵琶记·散发归林》:“我闻説你父母背弃,你媳妇来此相寻,此事果否?”
见“背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