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古训言:斯商,不以见利为利,以诚为利;斯卖,不以赚赢为赢,以信为赢。可见诚实守信乃经商必须遵循的准则。然而,安康一小伙子为牟利,竟以身试法,销售假烟。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批准逮捕。
90后的犯罪嫌疑人谢某,在经营烟酒批发部的过程中,为如何赚更多钱的问题,时常是绞尽脑汁。2017年5月份,谢某闲来无事浏览网络贴吧,一则“低价销售假烟”印入眼帘,谢某当即跟广告上的微信联系人“语某”取得联系,经联系,发现“语某”处卷烟的销售价格远远低于烟草专卖局的销售价格,谢某当即觉得自己的财路来了。经了解,明知该卷烟有假,然而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谢某还是决定以身试法,采取虚构收货人、自提等隐秘方式先后从“语某”处购买十几万元的假烟进行销售。以为做到了神不知鬼不觉,谁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1月30日,谢某前往快递公司自提假烟时,被蹲守的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和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检察官提醒: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务必遵纪守法,诚信为本,千万别因投机取巧害人害己!( 通讯员:陈利民 侯启莉)(yancaoye.comyancaoy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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