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孙轶 葫芦岛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市长 戴炜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编制、审计方面的工作。
常务副市长 朱建中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驻外机构等方面工作,协助市长分管监察、编制、审计工作。负责协调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统计局、接待办、审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局、仲裁委、驻京办事处;协助分管监察局、编委办、审计局;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群团组织,市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葫芦岛调查队。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于学利 负责城建、交通、国土、环保、民族宗教、公共资源交易、青山水库工程、涉铁、涉军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民委(宗教局)、港口与口岸局(港务局)、人防办(民防局)、地震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铁(涉军)办公室、龙湾中央商务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负责联系市路政管理局。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蔡井伟 负责农业、农村、民政、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农委(动监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民政局、供销社、扶贫办、残联、农业科技示范区、前所现代生态农业园区;负责联系兴城果树研究所、市气象局、水文局、烟草局。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朱云 负责文教卫生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负责联系驻葫芦岛市的高校。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孟冰 负责公安、信访、司法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消防局;负责联系葫芦岛军分区、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海警一大队。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柴力君 负责服务业、旅游、外事、台湾事务和侨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服务业委员会(粮食局)、旅游委、外事办(侨办)、台办、沿海办、物资集团总公司、觉华岛旅游度假区;负责联系葫芦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中国石油东北销售葫芦岛分公司、中国石油辽宁葫芦岛销售分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刘卫东 负责工业、科技、民营经济、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戴河新区;负责联系驻葫央企、葫芦岛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局、各电信运营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甄国强 负责招商、内外贸易工作。分管市招商局(经合办)、外经贸局(对外开放办公室)、贸促会。协助朱建中常务副市长协调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工作。协助于学利副市长分管市环保局。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谭雅静 负责金融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集团、城投公司、葫芦岛银行;负责联系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各证券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级领导干部 魏凤华 负责原锦化集团、中冶葫芦岛有色集团破产重整有关工作。协助刘卫东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秘书长 张贵昌 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市信访局、接待办、档案局、仲裁委、驻京办事处。
市委书记孙轶 葫芦岛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市长 戴炜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编制、审计方面的工作。
常务副市长 朱建中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驻外机构等方面工作,协助市长分管监察、编制、审计工作。负责协调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统计局、接待办、审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局、仲裁委、驻京办事处;协助分管监察局、编委办、审计局;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群团组织,市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葫芦岛调查队。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于学利 负责城建、交通、国土、环保、民族宗教、公共资源交易、青山水库工程、涉铁、涉军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民委(宗教局)、港口与口岸局(港务局)、人防办(民防局)、地震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铁(涉军)办公室、龙湾中央商务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负责联系市路政管理局。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蔡井伟 负责农业、农村、民政、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农委(动监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民政局、供销社、扶贫办、残联、农业科技示范区、前所现代生态农业园区;负责联系兴城果树研究所、市气象局、水文局、烟草局。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朱云 负责文教卫生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负责联系驻葫芦岛市的高校。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孟冰 负责公安、信访、司法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消防局;负责联系葫芦岛军分区、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海警一大队。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柴力君 负责服务业、旅游、外事、台湾事务和侨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服务业委员会(粮食局)、旅游委、外事办(侨办)、台办、沿海办、物资集团总公司、觉华岛旅游度假区;负责联系葫芦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中国石油东北销售葫芦岛分公司、中国石油辽宁葫芦岛销售分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刘卫东 负责工业、科技、民营经济、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戴河新区;负责联系驻葫央企、葫芦岛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局、各电信运营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甄国强 负责招商、内外贸易工作。分管市招商局(经合办)、外经贸局(对外开放办公室)、贸促会。协助朱建中常务副市长协调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工作。协助于学利副市长分管市环保局。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 谭雅静 负责金融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集团、城投公司、葫芦岛银行;负责联系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各证券公司。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级领导干部 魏凤华 负责原锦化集团、中冶葫芦岛有色集团破产重整有关工作。协助刘卫东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秘书长 张贵昌 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市信访局、接待办、档案局、仲裁委、驻京办事处。(yancaoye.comyancaoy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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