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总粒相物、焦油量的测量 在国家标准要求中,水分含量、烟气量、烟碱量须用气相色谱法测定,但在贵州省的部分企业,因多种原因未购置气相色谱仪,而测定总粒相物的吸烟机大多数厂都已配备,焦油量采用总粒相物xO.88(换算系数)估算。然而,经过与贵州省烟草公司(后面简称省公司)焦油量测定值进行比较,相对偏差较大,为此寻找一个更为适用的换算系数,对没有气相色谱仪的厂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通过对省公司二级站提供的总粒相物及焦油量实测值的分析,找出新的换算系数,并对换算系数进行论证。
兴义市卷烟厂测定的总粒相物、焦油量估算值与省公司二级站测定的总粒相物、焦油量实测值比对情况
测定焦油量,首先须测定总粒相物,因此应先与省公司二级站的总粒相物测定值进行比对:①设备(吸烟机)基本数据指标(如口数、流量、间隔等)等同:②室温、空气流速、相对温度等同;③试样准备情况等同。现将兴义市卷烟厂1999年11月、12月和江阴年2月、9月省公司二级站抽查的"特醇红中"牌号的总粒相物测定值、焦油量实测值与兴义市卷烟厂自测的总粒相物测定值、焦油量估算值(暂定换算系数为K)进行比对。可知总粒相物的测定值相对平均偏差乎均为1.64%.在允许误差3.0%以内,但焦油量估算值平均偏差为5.20%,已超出了允许误差范围,这表明换算系数K=0.88是不合适的。
相关文章: